5月20日,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—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施行。该部法律内容涵盖总则、公平竞争、投资融资促进、科技创新、规范经营、服务保障、权益保护等章节,明确了民营经济是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”,并赋予其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”定位,确认国家对民营经济“长期坚持”的促进方针,标志着民营经济法治化保障迈入新阶段。
5月21日,华鸿水务集团组织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宣贯专题会议,公司高管及各部门负责人线上线下参会,会议由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常务理事、广西环保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、南宁福州商会会长、华鸿水务集团董事长林金华主持。专题学习研讨会上,林金华分享了对该部法律的研读和学习心得,并对下一部集团就应收账款、提标改造、产业升级发展、跨境电商等重要工作做了部署和指示。
会议认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条款内容直击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痛点,充分释放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,使民营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,将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,助力企业通过法治化路径推动转型升级。通过法治化手段回应民营企业对营商环境、融资难等问题的关切,是为当前形势下民营企业的“定心丸”和“及时雨”。
与会人员积极发言,交流初步学习感想,并纷纷表示将在集团引领下,结合各部门实际进行解读和学习研究,一鼓作气,不等不靠,主动了解和关注政府配套制度及措施,靠前工作,寻求创新,主动尝试。一方面清晰的认识企业自身短板不断优化,一方面结合自身优势寻求机遇解决历史问题,谋求发展,取得进一步的工作成效。
文字:覃 巧
图片:甘敏锐
审 核:邓玲玲